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各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审批,拟授予石静玉等47名同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21(1)班:石静玉、姚佳佳、郑书蕊、吴宇涵
学前教育21(2)班:卢田田
学前教育21(3)班:袁智颖、涂慧芳、张文静
学前教育21(4)班:胡凌云、刘雨鑫、朱炫伊
学前教育21(5)班:张晶晶、陈好、沈菲、张青晨
学前教育21(6)班:吴荣、周昱伶、李雨婷、杨思彤
学前教育21(7)班:许尚今、祝瑄忆、徐铭悦、丁媛媛
学前教育21(8)班:唐梦真、王慧芝、刘函、彭静怡
学前教育21(9)班:许梦然,王欣悦,窦可,张译文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21(1)班:韩金杭、赵婷、祖璇
二、艺术学院
音乐教育21(1)班:潘羽婕、王甜、孙心如
美术教育21(1)班:赵宇婷
美术教育21(2)班:王宇宁、唐晶晶
三、旅游管理学院
旅游管理21(1)班:张思雨、钮佳妮、朱奕洁、朱佳佳
旅游管理21(2)班:曹如梦、郑颖、曹晨
公示时间: 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拟表彰人选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校长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人:吴老师。
特此公示。
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