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值周工作补充规定
作者:管理员 更新时间:2016/03/07 09:20:3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全方位管理,使之制度规范化、经常化,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为师生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同时为加强值班教干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特对值周工作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值班时间
值周组:早6:50~晚8:40           夜班组:晚8:40~早8:00
二、值周组值班要求及内容:
(一)值班要求
1.带班领导必须在值班时间内全时在岗,主持值班工作。值班教干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按时交接班。遇到特殊情况确需换班时必须与带班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调换。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严禁饮酒。
2.值周教干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教育、教学、管理、安全保卫、偶发事件等日常工作实施全方位检查监督。
3.认真填写《值周日志》。
4.值周汇报人员在行政例会做值周总结并交办公室存档。
(二)值周内容:
1.每天至少安排2名值周教干检查工作,每晚8:40在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参加与夜班组交接班会议并牵头夜班组值班签到。值周结束后将签到表交学工处存档。
2.值周组每周至少检查1次(每次2部门)教职工在岗情况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负责人。
3.全面巡查校园秩序、环境卫生、宿舍、水电、保卫等。特别是学生一日常规(早操、早晚自习、上课、社团活动、就餐等),各项检查每周至少1次。对部分学生在校园大门口、围栏处等购买外卖现象要及时劝导。
三、夜班组值班要求及内容:
(一)值班要求
1.值夜班教干必须在学校值班室就寝,值班时间全时在岗。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严禁饮酒。
2.值夜班教干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3.认真填写《夜班记录表》并交办公室存档。
(二)值周内容:
1.值夜班教干每晚8:40在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参加与值周组交接班会议并签到。
2.夜班组成员须在晚自习下课后,配合保安,巡查校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夜班组成员须在9:30宿舍熄灯后,集中检查是否有学生滞留在宿舍外。
 

苏ICP备16067125号-1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区大学城学成路1号

电话:0527-80877232    0527-80985606  

传真:0527-84826506

学校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