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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6/03/07 09:26:46


各系部处室:
信息工作是展示学校工作风貌和成效的一个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搞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地反映学校的办学情况,充分发挥信息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全面的宣传我校,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校宣传、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意义
  宣传、信息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联系上下,沟通左右,及时反映工作情况的有效途径,是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手段。积极地向学校和上级机关报送宣传、信息,是上级机关和学校各级领导了解情况、统揽全局、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需要。同时,宣传、信息工作展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成就,促进与兄弟院校的交流,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信息工作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抓宣传、信息工作就是抓业务工作的观念,把宣传、信息报送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真正做到业务工作与宣传、信息工作同步进行。
二、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原则
1、各部门报送宣传、信息必须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确保宣传信息的时效性。对学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宣传、信息或反映带有倾向性问题的宣传、信息,应有综合分析,使宣传、信息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2、反映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改革举措动态的宣传、信息,应在事后立即上报。
3、由各职能部门组织的涉及全校性的会议或活动等专项宣传、信息,要在会议(活动)结束的次日上报。
4、对学校重要的统计数据信息,各职能部门要对有关数据反映出来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调研分析,特别是涉及全校性工作情况的统计数据(如招生、就业、人事、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要有前瞻性的分析和判断,供学校决策时参考。
5、报送宣传、信息一定要准确,确保宣传、信息的真实性。报送的宣传、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要严把信息来源关,认真研究,细致核对,务求内容确实、数字准确、情况清楚。
6、各部门向学校报送宣传、信息,应直接报送办公室李景辉老师处(QQ:610817861;邮箱sqsfbgs@163.com),再由校长办公室根据各自不同的需要进行编辑整理。一般情况下,各部门上报必须及时、准确,有信息就报。
7、学校建立宣传、信息报送登记制度,及时对各部门报送的宣传、信息进行疏理汇总,做到定期通报。重要宣传、信息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并按要求及时办理;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应按要求及时反馈,以保证宣传、信息的双向交流。
三、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体制
1、学校的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校长办公室是我校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综合宣传、信息和统计资料。
2、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本单部门宣传、信息员队伍和工作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管本部门的宣传、信息工作,并选择1人作为本部门宣传、信息员。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要根据学校宣传、信息报送要求,指导宣传、信息员开展工作,在工作时间和活动安排方面保证宣传、信息员能及时获取第一手的宣传、信息和资料。
四、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主要内容
报送的宣传、信息应反映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反映学校各部门的工作动态、成绩、经验和问题;反映全校师生的思想动态及重要的社情民意。具体包括:
1、学校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2、学校党政工作规划、计划、意见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学校重要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或阶段性成果、经验;
4、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情况;
5、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等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以及遇到的新问题;
6、学校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7、学校重大突发性事件;
8、上级部门要求上报的宣传、信息和各部门认为需要报送的宣传、信息;
五、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程序
1、报送的宣传、信息要注明供稿部门、供稿人和联系电话,为简化报送程序,凡是在指定的邮箱中,由各部门指定的通讯员报送的稿件均视为部门领导审核通过的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2、校长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信息来稿登记和统计工作。凡上报的宣传、信息,须将收件日期、来件部门、宣传、信息标题等登记并编号,以备查询和统计。
3、凡以学校名义向上级部门报送的宣传、信息统一由校长办公室领导审核,由分管校领导签发。
六、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考核制度
1、学校要加强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全体宣传、信息员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各类法规,了解学校发展建设情况,进行业务培训进修,努力提高宣传、信息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2、学校对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考核以年度目标责任状为主要依据,定期公布各部门宣传、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同时,学校每年对宣传、信息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3、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宣传、信息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上一学年的宣传、信息工作情况,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要求,研究与布置本年度学校的宣传、信息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宣传、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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